豫园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进展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6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裕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裕海”)拟出售其持有的49,999股株式会社新雪(简称“新雪”或“目标公司”)股份,占新雪总股份
99.9980%(新雪及其下属子公司株式会社TOMAMU PROPERTY和株式会社星野RESORTSTOMAMU统称“目标公司集团”或“新雪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同意以不低于38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7.10亿元(参考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日元/人民币中间价折算)的前提下,出售标的公司股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经办本次交易相关的后续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裕海作为卖方,与买方合同会社YCH16(简称“YCH”)签署《股份转让合同》,裕海拟向买方出售其持有的49,999股株式会社新雪股份,占新雪总股份99.998%。标的股份为非上市股权。经过买卖双方公平协商,充分商务谈判,交易总价款初定为40,837,218,888日元,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826,975,499元(参考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日元/人民币中间价折算)(简称“本次交易”)。最终价格将根据交割日报表调整确认。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
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根据买方和卖方交易合同相关约定,本次股权交易交割完成之后,基于交割日2024年6月28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调整最终交割价格为41,213,192,613日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相关程序已全部完成,交易款项(含尾款)已全部收讫,豫园股份不再持有株式会社新雪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