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亚美5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良庆经济开发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46楼4608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6,51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董事张立科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管2人,出席2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管理层2022年管理层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15,51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对股数99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15,51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对股数99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15,51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对股数99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15,51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对股数99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中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806,529.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11,732,275.4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25,468,205.53元。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15,51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对股数99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嘉得信(前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德森、孙冬冬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嘉得信(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