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退市博元(60065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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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7 号时代E-park3 栋5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906,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600,906,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4 人,董事梁树霖因有其他工作安排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管两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管理 工作等进行回顾总结,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 司管理层2025 年管理层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 2025 年度的工作进 行了总结和汇报,编制了《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 了总结,并形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实现净利润 -157,046,957.21 元,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9,632,734.78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25,134,597.06 元。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普通股同意股数600,906,9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258,506,985 股,同意 258,506,9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3.02%;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在进行内部税务梳理时发现,由于财务报告审计时间与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申报时间的差异,导致公司2015 年至2024 年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存在连 续性的错报 。公司已委托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对2015 年至2024 年期间所得 税进行了重新计算 。该事务所于2026 年1 月6 日出具了《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其他涉税鉴证报告》。

根据上述涉税鉴证报告,股东会确认对以下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1、企业所得税调整: 调减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5,598,044.41 元 ;调减 2023 年度企业所得税33,577,400.28 元 ;调减2024 年度企业所得税费用 29,929,700.62 元 。

2、应交税费调整: 同步调减应交税费共计69,105,145.31 元 。

3、税收滞纳金及其他应付款调整: 由于调减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调减 2024 年度税收滞纳金4,617,223.96 元 ;调减2023 年税收滞纳金598,990.75 元 ;同时调减其他应付款共计5,216,214.71 元 。

经审议,股东会同意根据《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涉税鉴证报告》 的计算结果,对公司上述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附带费用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及 财务账目调整。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集团内关联方应收项目专项审议的议案》

1、股东会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集团内关联方 应收项目予以专项确认,具体项目如下:

(1)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亚美金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 额3,702,000.00 元;

(2)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亚美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 额903,907.21 元(因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已按权益法追溯调整相关损益);

(3)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林显提款项余额450,000.00 元;

(4)集团合并层面应收江勇款项余额7,170,124.43 元。

2、股东会同意2026 年度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亚美金信数字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借款1,000,000.00 元,预计该笔应收项目累计余额将达 4,702,000.00 元。

3、股东会确认上述关联方应收项目均履行了合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关 联交易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东会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推进应收款项回收工作,除亚美金信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余关联方应收项目预计于2026 年陆续归还完毕,持续规范 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普通股同意股数428,401,2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258,506,985 股,同意 258,506,9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34%;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江勇)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必龙、黄纯军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关于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