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2023年半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2023年半年
度)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2023年半年度)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会议由石爱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海东市乐都区捐赠300万元帮扶资金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有责任有担当的良好企业形象,同意向青海海东市乐都区捐赠300万元帮扶资金。具体捐赠方式和支持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组织实施。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