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西安信景合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3.25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6.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作项目公司西安信景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景合置业”)作为借款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为“西安市长安区温国堡城改项目CA6-25-18宗地(凌玺台项目)”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6.5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公司为上述融资的50%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非控股公司按公司持股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超过115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百零三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信景合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街368号万景荔知湾30号楼3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冰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3月17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信达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重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重庆与陕西景宏晟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合作开发凌玺台项目,其中信达重庆通过合伙企业出资500万元收购信景合置业50%股权,故公司间接持有信景合
置业50%股权。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信景合置业50%的股权。
9、被担保方经营情况:2023年12月末,信景合置业资产总额7.19亿元,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238.48万元;2024年6月末,信景合置业资产总额70,999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92万元,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三、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西安信景合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不超过3.25亿元
4、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5、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陕西景宏晟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50%担保
7、反担保情况:无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信景合置业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56.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6%。其中: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9.31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7.76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28.26亿元; 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10.74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百零三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2023 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