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4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
进行修订。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