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0,345,435.96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8,58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285,007.39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864,971.51元的10.02%。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201,060,428.57 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