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电子城(6006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3-04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电子城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或“被资助对象”);

? 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 资助金额:3,960万元

? 资助期限:自提供借款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助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数字新媒体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数字新媒体成立于2018年2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12号院5幢1层101室,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负责运营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

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且近年受各种因素影响,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数字新媒体面临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保障数字新媒体资金安全,数字新媒体拟向股东申请6,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3,96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2,04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同时,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按股权比例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数字新媒体为公司直接控股66%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A95X96

(三)成立时间:2018年2月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12号院5幢1层101室

(五)法定代表人:安立红

(六)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4,689.2434,701.98
负债总额38,787.5439,151.85
净资产-4,098.30-4,449.87
2022年1-12月 经审计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75.91626.31
净利润-1,384.11-351.57

(九)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被资助对象的资信状况

经核实,数字新媒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关联关系履行义务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合计100%

(十二)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电子城高科对数字新媒体财务资助1,32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四)资助金额:3,960万元

(五)资助期限:自提供借款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资助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七)资金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公司与数字新媒体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推动数字新媒体经营效能和管理效率提升:

(一)深化构建园区主题,聚集行业优质资源,提升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租赁去化和客户回款力度,尽快回笼资金,截止2023年4月末,园区出租率已达86%,有望加快进入稳定运营阶段;

(二)加强过程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资金计划管理;定期跟踪及时分析,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问题;按持股比例提供及收回借款,以保障本公司利益。

(三)积极拓展其他收入来源

1、充分发挥园区室外场地优势,对接各类活动,增加活动类收入;

2、落地产教融合业务,拓展培训类收入。

(四)整合产业资源,拓展科技服务内容,提升园区竞争力

积极整合资源,提升园区数字化水平,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拓展商务服务、数字展示等科技服务内容,增强园区竞争力,从而提升议价能力。

(五)积极争取文化、城市更新等领域政策资金

充分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积极通过城市更新补贴资金、市级/区级文创园区资质申请等途径,争取资金支持。

五、董事会意见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资金较为紧张。数字新媒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股东申请6,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3,96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数字新媒体上述借款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因北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且数字新媒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事项属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的决议,且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