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电子城(600658)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3、厦门电子城的母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置业”)的另一方股东深圳市前海圣辉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全部慧谷置业股权(其持有慧谷置业30%股权)质押给公司,该部分资产价值经评估高于公司可能为其承担的连带责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厦门电子城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有限公司拟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电子城高科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且近年受各种因素影响,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数字新媒体面临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保障数字新媒体资金安全,数字新媒体拟向股东申请6,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3,960万元)。数字新媒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的决议,且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