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9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4-057)。2024年9月19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9月18日、9月19日连续4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0%,其中地产销售收入
8.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4.06%。
(3)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详见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运营了数十个科技空间及科技创新服务项目,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面临诸多挑战,产业园区空间需求收缩明显,市场未达预期,产业招商去化存在较大压力。同时公司业务尚处于向科技城市更新服务、科技产业服务、信息与数字化服务转型阶段,新业务暂未对公司营收及利润产生规模贡献。
(三)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有关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