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成立日期: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首席合伙人:李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罗兵咸永道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罗兵咸永道对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利润表、合并及现金流量表、合并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在审计工作前,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项目负责人就2023年度服务内容、审计目标、整合审计计划、审计业务约定和独立性确认、管理层的责任、对舞弊风险的理解、公司治理、职责和实务、公司报告的透明度、企业会计准则更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新、香港上市规则变化、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方案、审计策略、风险分析和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审计项目组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作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不定期地电话联系审计项目负责人,跟踪了解情况。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与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的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在审计完成阶段,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准则下公司和审计师的责任、审计结果、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独立性问题、双方的工作表现等情况,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使得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确保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结论有了更为成熟的判断。
2024年3月15日,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出具了《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等文件,公司也如期制作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业绩公告》,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与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的部分进行了复核。
三、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使得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和罗兵咸永道投入的专业团队人数充足、工作提早计划、内控发现及时沟通,确保了公司及时改进,为公司2023年度通过内控审计提供了充分的支撑。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