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4-0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耀”或“福耀集团”)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守实业,做精主业,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优势
福耀集团自1987年成立以来,始终以“为中国人做一片属于自己的玻璃”为初心使命,经过三十余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创新引领、应用研发、开放包容”的路线,目前已建成从砂矿资源、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多功能集成玻璃、延伸到铝饰件产业的完善产业生态,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使公司可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的全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在全球11个国家或地区,中国境内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产销基地,产品得到全球顶级汽车制造企业及主要汽车厂商的认证和选用,包括宾利、奔驰、宝马、奥迪、通用、丰田、大众、福特、克莱斯勒等,为其提供全球OEM配套服务和汽车玻璃全套解决方案,并被多家汽车制造企业评为“全球优秀供应商”,如今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
基于公司对全球汽车工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在本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为满足汽车市场对公司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配件玻璃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保障公司汽车玻璃原料供应的持续稳定,降低供应风险,公司
拟投资总计约人民币90亿元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其中拟投资人民币32.5亿元于福建省福清市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拟投资人民币57.5亿元于安徽省合肥市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服务能力,继续增强公司的头部企业虹吸效应,增强公司与汽车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高品质产品,满足高品位需求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聚“链”成“势”,向“新”发力,公司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的升级换代,从打破技术壁垒到探索未来创新,逐渐形成了以福耀为引领的新产业格局。福耀陆续推出轻量化的超薄玻璃、可以加热隔热的镀膜玻璃、能够更大面积显示多种行车信息的AR-HUD玻璃、带网联天线的ETC/RFID/5G玻璃、超大视野智能全景天幕玻璃等数十款功能型创新产品,受到市场广泛欢迎,部分产品已经在宝马、路虎、通用、大众等知名品牌和新能源汽车上得到应用。2023年高附加值产品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
9.54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福耀以智能制造为支撑,保障高科技玻璃产品能够高质、高量、高效生产。2024年是福耀集团布局工业4.0的第十一年,在实施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的过程中,涌现出诸多阶段性成果。福耀在全球工厂大部分采用互联传感器等技术接入信息处理中心,以MES(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通过信息传递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福耀打通部门墙消除信息孤岛,并将协同延伸到产业链的上下游;福耀通过创新智能化数据采集技术,生产效率、产品不良率、能源利用率、新产品设计周期都有很大的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公司将持续践行“产品、人品、品质、品位”的四品一体作
为体系核心,以“福耀卓越管理系统”为保障,通过“创造需求、稳健研发、协同供应、精益智造、敏捷服务”的价值创造,以人文驱动人品终身提升、创新驱动产品持续迭代,以“数”赋“智”,向“新”求“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树立行业典范,实现极致品质,满足人们对高品位生活的需求。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提高公司价值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公司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2,609,743,53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92,666,591.6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27%。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自1993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在打造综合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予投资者丰厚的投资回报,公司累计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6.37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3.93亿元)、股票股利人民币14.06亿元,公司累计分红和送股总数占累计至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5.67%。
自1993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A股现金红利和送股合计为人民币
253.35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是国内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96亿元的36.42倍;2015年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H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7.07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是2015年及2021年境外发行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103.25亿元的0.46倍;截至目前,公司向A股股东和H股股东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为人民币300.42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是公司发行A股股票和H股股票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1亿元的2.73倍。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该分红回报规划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信息披露工作不仅关系着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着公司的形象与诚信。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提升公司的透明度水平。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为提升公司透明度,公司在各个方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在重大信息方面,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同时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界定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风险的情形,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保基础数据、会计科目运用、会计核算等的准确性。同时,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有效、及时的沟通,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投资者沟通交流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通讯政策》等
相关制度,同时,为保持制度有效性和制度落实的可行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检讨。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更新,更加明确投资者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必要性。
2024年度,公司亦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14项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严格规范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行为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局、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2024年度,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六、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福耀集团发展至今,在追求自我完善的同时,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从最早的“为中国人做一片汽车玻璃”到“树立汽车玻璃供应商的典范”到“福耀全球”以及董事长为核心的回报社会的行动,公司一直在追求通过自我的发展贡献客户、股东、员工、企业、产业和社会。公司深知ESG(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强调将ESG管理全方位融入日常经营和业务决策。公司积极构建并实施了ESG管理体系,定期发布ESG报告,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是公司公开披露的第八份ESG报告,旨在回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
2024年度,公司将通过线上、线下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开展ESG重大议题评估;坚持诚信经营、培训廉洁意识、深化风险合规管理;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产品研发和创新投入,推动研发成果落地,满足更加多元的市场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助力员工职业成长与安全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低碳运营,朝既定目标前行;坚持奉献社会,以“敬天爱人,止于至善”作为企业文化核心价值,助力公司持久发展。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