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二三年九月六日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6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董事会在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或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5、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应当在会议正式开始后15分钟内将填妥的意见征询表交予会议秘书处。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的多少排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内容应围绕会议的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将对事先登记的问题统一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未经许可禁止擅自录音、录像、直播。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8、在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进入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失去现场投票的权利,但仍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9、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于2023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网络投票规则: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大会提案进行逐项现场表决
五、宣读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合并)
六、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宣读大会法律意见书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因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单位——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工作安排,董事常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交大产业集团推荐张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即2025年6月29日)为止。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查证,张晓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张晓波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职业素养等均符合任职要求。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
附件:
张晓波简历及背景简要情况张晓波:男,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研究中心、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张晓波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波与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