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下称“交大企管中心”)2024年5月7日发布了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2024年5月30日,交大产业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 截至2024年5月30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分别持有公司9,225,200股、7,026,130股(其中2,747,230股为认
购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6,25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 股东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交大企管中心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公司2%的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0,225,200 | 3.57% | 行政划转取得:10,225,200股 |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026,130 | 2.4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4,278,9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2,747,230股 |
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减持主体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新增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0.35% | 2024/5/28 ~2024/5/30 | 集中竞价交易 | 11.31 -12.28 | 11,640,638 | 9,225,200 | 3.22% |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 0 | 0 | 2024/5/28 ~2024/5/30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7,026,130 | 2.45%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不超过:5,730,976股 | 不超过:2%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730,976股 | 2024/6/25~2024/9/24 | 按市场价格 | 行政划转取得 | 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 |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取得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约定的减持期间内,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交大企管中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
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交大企管中心将在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