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当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38)。
若本租赁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原办公场地将逐步退租,公司原办公场地之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10楼ABCDEFG座房屋(整层)为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鉴于此,公司董事张晓波先生(现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本租赁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