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变,利润分配总额由296,882,514.50元(含税)调整为296,856,280.50元(含税)。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3,711,6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6,882,51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6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10)。
二、调整利润分配总额的说明
因公司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存在在限售期内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临2024-01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4年5月16日,公司已完成该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283,711,650股减少至2,283,509,85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283,509,850股。公司拟以此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296,856,280.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66%。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