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000号3楼虹桥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02,764,52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4.567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裁陈伟权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孙志祥女士因个人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璘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或将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001,934 | 92.3073 | 5,286,552 | 7.3935 | 213,900 | 0.2992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陈伟权 | 1,693,097,951 | 99.4323 | 是 |
2.02 | 朱海元 | 1,692,966,543 | 99.4246 | 是 |
2.03 | 归潇蕾 | 1,692,942,738 | 99.4232 | 是 |
2.04 | 唐雯 | 1,693,574,939 | 99.4603 | 是 |
2.05 | 韩雪 | 1,693,212,257 | 99.4390 | 是 |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谢荣 | 1,693,756,835 | 99.4710 | 是 |
3.02 | 朱伟 | 1,693,134,708 | 99.4345 | 是 |
3.03 | 孙志祥 | 1,692,899,324 | 99.4206 | 是 |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陈璘 | 1,693,413,533 | 99.4508 | 是 |
4.02 | 顾朝晖 | 1,692,739,044 | 99.4112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或将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66,001,934 | 92.3073 | 5,286,552 | 7.3935 | 213,900 | 0.2992 |
2.01 | 陈伟权 | 61,835,816 | 86.4808 | ||||
2.02 | 朱海元 | 61,704,408 | 86.2970 | ||||
2.03 | 归潇蕾 | 61,680,603 | 86.2637 | ||||
2.04 | 唐雯 | 62,312,804 | 87.1479 | ||||
2.05 | 韩雪 | 61,950,122 | 86.6406 | ||||
3.01 | 谢荣 | 62,494,700 | 87.4023 | ||||
3.02 | 朱伟 | 61,872,573 | 86.5322 | ||||
3.03 | 孙志祥 | 61,637,189 | 86.203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东方菁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631,262,135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项瑾、王卓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