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海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李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相同。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夏海权,男,1972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人力资源研究院院长。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大客户中心(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监,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295,900股。
李 白,男,1988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曾任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事业部法律事务部法务主管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以上人员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