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22号,以下简称“《意见函》”]。
公司收到上述《意见函》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最终能否审核通过与获得注册,以及上述审核通过与获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