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哈药股份(600664)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在召开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前就《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声明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就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声明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潘广成、卢卫红、娄爱东、李兆华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