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