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边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