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哈药股份(600664)公司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边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彭文广先生、彭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彭文广先生,1975年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现任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彭文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2、彭程先生,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医疗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总监;中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中信资本健康产业董事,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

彭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彭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事务部总监,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方的相关企业任职,除此之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