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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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2023年11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西安创典智库商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一)本次股权托管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消除同业竞争影响;
(二)本次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该事项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西安创典智库商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二)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为股东创造价值,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三)本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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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强 力、张俊瑞、李 成、杨乃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