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江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拟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江洋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公司董事王钊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余应敏先生(主任委员)、陈东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融资和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已经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
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三、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05)。
五、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