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ST瑞德(600666)公司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江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三、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