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