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了本次董事会议题的相关资料,并了解有关情况后,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半导体”)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海太半导体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预计的海太半导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事项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燮康 王晓宏 方皛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