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十届15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15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3年11月15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3年11月21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任期为三年,本届监事会任期已满须进行换届。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推荐石富先生、陈蕾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推荐苏达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三名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选举,每位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
经审议与表决,监事会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3-032)。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