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医保发〔2023〕30 号】(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婴公司”)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基本情况
药品分类代码 | 药品分类 | 药品名称 | 备注 |
XA02BC | 治疗消化性溃疡病和胃食道反流病的药物 -质子泵抑制剂 -乙类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 | 限:1.胃食管反流病;2.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3.需要持续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且与使用NSAID治疗相关的胃溃疡。 |
二、产品的基本情况
尔婴公司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于2023年01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并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于2023年11月中标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01《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临2023-029《关于子公司参加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该产品2023年1-9月销售收入约为61.95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06463.18万元的0.0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尔婴公司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将有利于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国家医保目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