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获得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及子公司尔婴公司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医药板块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
?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008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剂型:栓剂
规格:125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受理号:CYHS2201185国证书编号:2024S00084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9812023药品有效期:36个月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060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1月15日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按照处方药管理。本品应当进行上市前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本品需开展上市后研究,收集儿童应用数据,形成疗效和安全性研究报告,重点关注1岁以下儿童肝损害、严重皮肤损害等不良反应,再注册前以补充申请方式提交研究报告。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对乙酰氨基酚栓为解热和镇痛类药品,注册分类属于化学药品3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2020年12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尔婴公司获得了乙酰氨基酚栓《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尔婴公司于2022年07月递交了药品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近日,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0084),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125mg)在国内获批上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125mg)项目的研发总投入约为人民币591.77万元。
三、同类药物的市场情况
对乙酰氨基酚栓最早是由德国Bene公司研发,于1960年在德国上市。我国目前已有125 mg,150 mg,300 mg 和600 mg 的对乙酰氨基酚栓上市,其中125mg和150 mg 用于1-6 岁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年度国内对乙酰氨基酚制剂(包括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及
乡镇卫生院)的销售额约为2.8亿元人民币,其中对乙酰氨基酚栓销售额约为558万元人民币。尔婴公司本次获得批准的125mg规格对乙酰氨基酚栓是国内首个获批适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的产品,且为国内首家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该种产品。对乙酰氨基酚栓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分类为乙类;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尖峰药业已具备相应的生产线,本次获得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及子公司尔婴公司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尖峰药业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