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万元到1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272.04万元到18,272.04万元,同比减少53.08%到63.51%。
?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0万元到10,5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67.43万元到3567.43万元,同比减少5.10%到32.0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万元到1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272.04万元到18,272.04万元,同比减少53.08%到63.51%。
2、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0万元到10,5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67.43万元到3567.43万元,同比减少5.10%到32.06%。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2.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27.43万元。
(二)每股收益:0.836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减少等因素影响,水泥市场需求趋弱,公司水泥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毛利率降低。
2、受药品集采、降费等政策及农药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医药、中间体及农药产品的价格和销量下降。3、2022年度政府征收了公司的多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使得公司2022年度的一次性资产处置收益较大,报告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同比减少较大。
四、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的财务数据中包含了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的报告期经营业绩初步测算数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与最终经审计的业绩数据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参股企业的财务数据对本公司实际业绩的影响,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