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尖峰药业获得地夸磷索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
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尖峰药业的产品种类。
?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地夸磷索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通知书编号:2024S0304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化学仿制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3%(5ml:150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2024S03044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8642024药品有效期:18个月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603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是由日本参天制药株式会社(Santen PharmaceuticalCO.,Ltd.)和美国印斯拜耳药品股份有限公司(Inspire Pharmaceuticals)联合开发,用于干眼症的治疗,规格为3%(5ml:150mg),于2010年4月16日在日本上市,商品名Diquas?。日本参天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地夸磷索钠滴眼液于2017年10月26日进口中国,商品名为“丽爱思?”,规格为3%(5ml:150mg),批准文号为H20170378。适应症为:经诊断与泪液异常相关的角结膜上皮疾病的干眼症患者。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未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截至本公告日,已经批准地夸磷索钠滴眼液在中国注册上市的公司有32家,为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同品规厂家24家,为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知润药业有限公司,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等,据药智网数据显示,2023年地夸磷索钠滴眼液国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37亿元。
尖峰药业于2023年10月12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地夸磷索钠滴眼液项目研发总投入约人民币
461.68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尖峰药业获得地夸磷索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尖峰药业的产品种类。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