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鞍合成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ST鞍成(600669)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证券代码:400031 证券简称:R鞍合成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5月24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5月2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1民初2787号传票、(2023)渝0111民初2787号《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3)渝0111民初2787号《民事裁定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跃东(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职责)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1

姓名:唐博

公告编号:2023-003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3、 被告2

姓名:王森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4、 被告3

名称: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云斌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三被告按份承担标的公司2020年度盈利未达标“补偿金总额”4,140万元;

二、各被告分别承担其应支付补偿金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诉讼依据:

原告与各被告于2019年7月31日于甲方处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原告为协议甲方,各被告共同为协议乙方。《补偿协议》约定,乙方将其分别按份持有的标的公司“利爵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换取的对价是得到甲方相应份额的股份,成为甲方控股股东。为保证甲方及甲方全体股东利益,乙方共同向甲方作出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承诺,即: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再审情况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4,600万元、5,200万元,每年的净利润允许10%的上下浮动比例。如果任何一年度未能完成上述盈利目标,则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应按其原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补偿金额应在甲方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乙方四(即被告 “利爵制造”)届时无法全额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则由乙方

一、乙方二、乙方三按照其在乙方四的持股比例(63%、22%、15%)分别承担乙方四未能履行的现金补偿义务。原告于2021年5月24日向四被告发出《业绩补偿通知书》,通知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补偿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补偿金,但各被告均未予理会,已经构成违约。

一、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1民初2787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审理原告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博、王森、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撤回对被告唐博、王森的起诉。

本院认为,案涉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原告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起诉部分债务人,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唐博、王森的起诉,原告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继续审理”。

二、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传票:本案于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案件发回重审,如公司败诉,会有可能无法得到补偿,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有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案件发回重审,如公司败诉,会有可能无法得到补偿,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有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资料,积极应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资料,积极应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1民初2787号传票

2、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1民初2787号《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1民初2787号《民事裁定书》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