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5:关于补发股份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400033证券简称:斯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份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知了股东何菊初、袁晨亮、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司法冻结情况,因未对其股份冻结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公司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高斯达股份冻结的公告》。
公司对上述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