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5: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战略发展需求,经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友好协商,现聘请川财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
双方现已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由川财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高斯达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委托股票转让及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关于高斯达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