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晨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1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根据磐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磐永信会审字【2024】第207号),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486,913.82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作价确定为人民币3,3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