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斯达1:监事任命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郭伟亮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监事会提名,由袁永魁担任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任命袁永魁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原监事会主席郭伟亮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十二届监事的议案》,提名袁永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袁永魁,男,1960年10月出生。曾服役于89964部队、中国航空发动机总公司、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首都汽车公司。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42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无代行职责情况。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