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斯达1:关于补发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声明公告2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声明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何菊初先生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减持56,000,000股公司股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票94,512,103股,持股比例为25.9031%。交易后持有公司股票38,512,103股,持股比例10.5551%。股东方锦程先生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增持56,000,000股公司股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票0股,持股比例为0%。交易后持有公司股票56,000,000股,持股比例15.348%,本次交易触发了权益变动。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补发)》(公告编号:2024-086)、《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补发)》(公告编号:2024-087)。公司股东何菊初先生、方锦程先生因股份转让事宜被法院裁定执行,被动减持、增持股票未能及时通知本公司,造成公司未能及时对该情况进行披露,经重新梳理后,现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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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92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