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0-09  *ST目药(600671)公司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0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五、宣读审议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1.00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2)人
1.01候选人:刘加勇
1.02候选人:于鸿坚

六、主持人宣读大会投票表决说明;

七、推荐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与律师一同参加计票、监票;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各议案;

十、计票、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休会,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信息网

络公司统计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五、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

五、股东对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按股东登记的先后顺序取前十位股东依次发言;

七、每一位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八、董事会应认真听取股东发言,可以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关机或无声状态。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议案1:《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非独立董事6名。鉴于李峰、刘波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等相关职务,董事会需增补2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刘加勇先生、于鸿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需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刘加勇:1978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省国际贸易(集团)中心总经理办公室专职秘书,崂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崂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截止目前,刘加勇先生未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鸿坚: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中级审计师证书。2001.07--2005.07就职于山东电力研究院任财务经理,2005.07--2019.04就职于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任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2019.04—2023.09就职于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9月27日就职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

截止目前,于鸿坚先生未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