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35,153,279.68 | 33.02 | 86,107,172.19 | 9.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36,957.67 | 不适用 | -27,457,999.5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38,048.28 | 不适用 | -23,441,909.7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882,242.0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不适用 | -0.225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不适用 | -0.192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不适用 | -82.6692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340,442,501.83 | 299,839,827.4 | 13.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2,085,270.85 | -14,627,271.32 | 不适用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470.87 | 573,629.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76,431.03 | -4,803,857.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688.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050.77 | 210,449.74 | |
合计 | -1,698,909.39 | -4,016,089.7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_本报告期末 | 138.12 | 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_本报告期末 | 597.20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较期初增加110万元所致。 |
预付款项_本报告期末 | 431.79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预付款增加280万,上海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96万元导致。 |
在建工程 _本报告期末 | 308.61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工程项目增加投入34万元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_本报告期末 | -41.31 |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时秀公司不在合并范围减少77万元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_本报告期末 | -35.13 | 主要是年底预提的工资等在本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_本报告期末 | 167.24 | 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挂其他应付款所致。 |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 33.02 | 主要是公司第三季度公司加大销售力度,第三季度母公司增加270万元,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增加324万元,子公司黄山天目、上海公司分别增加143万元、371万元导致。 |
销售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 -64.25 | 主要是由于国家医药政策改革,公司为适应改革方向和公司营销管理之需要,部分产品价格做了调整,销售业务底价不变,导致计提销售费用减少。 |
研发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 446.13 | 主要是母公司本年内一致性评价费用发生了44万元导致。 |
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 -22.12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政府补助减少15万元所致。 |
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 2,131,745.0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处置了子公司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 -265.86 | 主要是本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少冲回坏账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 3,736.63 | 主要是母公司本年内计提了资产减值601万元所致。 |
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 -61.05 | 主要是母公司在本年内递延收益转营业外收入减少552万元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7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流出70.12%,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减少696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之去年增加495万元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227.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227.12%,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借款所致。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2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799,460 | 22.01 | 0 | 无 | 0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765,900 | 20.34 | 0 | 无 | 0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81,813 | 4.26 | 0 | 冻结 | 5,181,813 |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0,000 | 3.28 | 0 | 无 | 0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36,228 | 2.28 | 0 | 无 | 0 |
李俊凤 | 境内自然人 | 2,757,229 | 2.26 | 0 | 无 | 0 |
李洪辛 | 境内自然人 | 2,181,456 | 1.79 | 0 | 无 | 0 |
盖连东 | 境内自然人 | 2,133,545 | 1.75 | 0 | 无 | 0 |
高文元 | 境内自然人 | 1,774,300 | 1.46 | 0 | 无 | 0 |
李杰 | 境内自然人 | 1,599,323 | 1.31 | 0 | 无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 26,799,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99,460 |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4,76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65,900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5,181,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81,813 | |||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436,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6,228 | |||
李俊凤 | 2,757,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7,229 | |||
李洪辛 | 2,181,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1,456 | |||
盖连东 | 2,133,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3,545 | |||
高文元 | 1,77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4,300 | |||
李杰 | 1,599,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9,32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23年8月18日,永新华瑞与共享应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书》,一致行动解除,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2023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除上述外,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汇隆华泽发行股票36,533,540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关于股权转让事宜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或“出让方”)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与公司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隆华泽”)、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嘉医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永新华瑞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转让给源嘉医疗。
2023年10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过户后完成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99%;源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永新华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汇隆华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关于公司大股东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号)、《关于公司5%以上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号)、《关于5%以上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登记过户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85号)。
3、关于违规担保清除事宜
(1)针对潘建德等人借款给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由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而产生利息
111.87万元,为解决公司上述违规担保问题。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永新华瑞承诺:“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上述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111.87万元打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111.87万元。公司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号)。
(2)2018年,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祝政及自然人楼义青与陆亚娟女士签署《借条》,由公司股东及家人配偶为本次借款承担不可撤销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上述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以公司名义的违规担保。
9月22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祝政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永新华瑞承诺:“于2023年9月22日前向天目药业账户转入债权人陆亚娟主张的截止2023年9月22日的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暂合计5,289,973.78元人民币,如在相关案件中法院判定天目药业败诉时,该笔费用用于清偿天目药业承担生效判决载明的赔偿责任。若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败诉,且天目药业依判决承担的赔偿责任高于5,289,973.78元,公司承诺在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的法定赔偿
责任确定后5日内,将不足资金转账给天目药业,用于履行天目药业剩余赔偿责任。” 当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按《承诺函》约定支付的上述5,289,973.78元款项。根据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永新华瑞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天目药业银行账户支付5,289,973.78元,用以清偿天目药业因违规担保事项截至2023年9月22日可能承担的相应责任,且承诺对高于已转账金额的相应责任在责任确定后5日内予以补足,故应当认定天目药业对陆亚娟的违规担保情形已经消除。”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
2023年9月,因个人原因,李峰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刘波先生、盖永梅女士辞去董事及相关职务,郝亦朗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尤杰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2023年10月,宋正军先生、余静女士及赵祥先生辞去董事及相关职务,张迎军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鉴于盖永梅女士、赵祥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盖永梅女士、赵祥先生仍将《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鉴于张迎军女士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张迎军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上述其余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增补刘加勇先生和于鸿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聘任许旭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鸿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党国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韩同旻先生、孙学建先生、李银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刘加勇先生和于鸿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当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刘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补选刘加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会议同时提名贾云松女士、刘士彬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9)《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号)。
5、关于公司债务豁免事宜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汇隆华泽申请,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债权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务豁免通知函》。汇隆华泽为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定豁免天目药业债务人民币9,000万元本金及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以上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号)。
6、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2021年5月17日,公司与浙江源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万元,公司持股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整合业务板块结构,2023年7月7日,公司与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本次转让聘请了具有执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标的资产的评估,转让后,时秀(杭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转让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转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事宜
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1月修订)
9.3.2 第(二)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摆脱亏损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10.72万元,净利润为-2739.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为-2337.7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4208.53万元,仍为负数。公司控股股东汇隆华泽10月24日决定豁免公司对其债务9,000万元及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946,411.36 | 42,392,496.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9,511,700.08 | 30,806,029.81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4,845.03 | 184,286.40 |
预付款项 | 5,424,413.05 | 1,020,030.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1,739,589.16 | 1,788,499.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848,675.49 | 47,560,717.6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2,408.98 | 381,005.42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058,043.15 | 124,133,065.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9,318,443.01 | 154,242,980.75 |
在建工程 | 449,601.50 | 110,033.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985,993.75 | 10,584,032.79 |
无形资产 | 5,253,623.50 | 5,369,717.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198,559.52 | 2,198,559.52 |
长期待摊费用 | 1,453,957.13 | 2,477,157.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4,280.27 | 724,280.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9,384,458.68 | 175,706,761.51 |
资产总计 | 340,442,501.83 | 299,839,827.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500,000.00 | 104,642,762.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9,705,120.85 | 47,222,617.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41,854.45 | 3,583,954.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88,626.19 | 8,152,180.95 |
应交税费 | 2,146,270.88 | 2,431,746.51 |
其他应付款 | 135,756,905.89 | 50,799,257.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3,403.36 | 23,403.36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99,458.28 | 3,898,496.58 |
其他流动负债 | 433,201.07 | 489,639.60 |
流动负债合计 | 292,771,437.61 | 221,220,655.3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655,797.40 | 7,463,103.9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430,319.76 | 1,430,319.76 |
递延收益 | 61,946,447.67 | 65,246,020.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032,564.83 | 74,139,443.75 |
负债合计 | 362,804,002.44 | 295,360,099.1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778,885.00 | 121,778,88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787,915.98 | 72,787,915.9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181,414.37 | 24,181,414.3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0,833,486.20 | -233,375,486.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085,270.85 | -14,627,271.32 |
少数股东权益 | 19,723,770.24 | 19,106,999.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361,500.61 | 4,479,728.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0,442,501.83 | 299,839,827.42 |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86,107,172.19 | 78,291,706.32 |
其中:营业收入 | 86,107,172.19 | 78,291,706.3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6,559,302.72 | 109,852,518.94 |
其中:营业成本 | 66,487,209.95 | 61,183,157.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7,686.83 | 573,232.40 |
销售费用 | 2,199,164.74 | 6,152,283.09 |
管理费用 | 31,837,059.33 | 36,881,738.08 |
研发费用 | 442,956.33 | 81,108.68 |
财务费用 | 4,965,225.54 | 4,980,998.90 |
其中:利息费用 | 4,676,562.58 | 4,944,802.11 |
利息收入 | 34,125.63 | 41,466.62 |
加:其他收益 | 517,428.41 | 664,372.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5,926.17 | -24.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16,721.17 | -3,024,746.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38,136.86 | -191,265.4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292.0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20,751.94 | -34,112,476.50 |
加:营业外收入 | 3,419,879.79 | 8,780,604.07 |
减:营业外支出 | 8,225,139.73 | 9,130,692.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526,011.88 | -34,462,564.56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46 | 7,206.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26,126.34 | -34,469,771.3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26,126.34 | -34,469,771.3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457,999.53 | -30,246,959.51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26.81 | -4,222,811.8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526,126.34 | -34,469,771.38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457,999.53 | -30,246,959.51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126.81 | -4,222,811.8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55 | -0.24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55 | -0.24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9月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2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8,135,065.52 | 84,255,583.9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10 | 534,429.2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2,577.57 | 12,517,681.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57,676.19 | 97,307,694.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033,820.98 | 63,837,802.3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024,418.69 | 26,244,344.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13,608.89 | 3,705,067.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68,069.71 | 20,498,197.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239,918.27 | 114,285,41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2,242.08 | -16,977,717.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69.4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70.41 | 1,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31,625.40 | 1,678,211.7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8,869.4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69.4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9,364.22 | 3,878,21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0,493.81 | -3,877,211.7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2,450,000.00 | 110,45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858,673.78 | 90,683,11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308,673.78 | 201,403,118.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450,000.00 | 112,5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65,697.31 | 4,854,808.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486,325.56 | 55,963,492.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602,022.87 | 173,368,300.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706,650.91 | 28,034,817.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553,915.02 | 7,179,888.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391,996.34 | 11,505,449.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945,911.36 | 18,685,337.77 |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