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和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9.3.2 第(二)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45.79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底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08.53万元(未经审计)。请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和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发函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和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1月修订)9.3.2 第(二)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610.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5.7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3.13%。截至2023年9月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08.53万元,比上年年末下降187.72%,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