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显示,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亿元,同比上升11.82%,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11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近年来下滑明显,由2020年的39.65%降至报告期内的22.07%。分板块看,保健品业务营收同比增长157.52%,毛利率同比增长6.97%至50.92%;中药业务营收同比增长28.11%,毛利率由41.49%大幅下滑至-19.89%。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246.63万元,同比下降59.35%。请公司:(1)详细披露保健品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期限、采购模式、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等,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2)补充披露保健品业务前十大客
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原材料费用等影响因素,分业务板块说明公司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与行业趋势相符,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4)结合销售费用构成、同行业公司可比情况,补充说明营收增长但销售费用同比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1.54亿元,本期计提折旧1100.79万元,计提减值损失601.22万元,去年同期计提减值损失1721.74万元;存货期末余额5029.3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4.71万元,去年同期计提1002.56万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993.06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约1324.73万元,去年同期计提1694.12万元。请公司:(1)结合近三年来,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比例等有关情况,补充说明采用的折旧政策及年限安排,是否充分计提,会计政策是否保持一致性;(2)结合公司近三年坏账计提情况、主业经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相关资产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的方法、过程及与往年减值计提对比情况等,说明本期固定资产、存货及应收账款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减值计提政策是否保持一致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
三、年报显示,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近4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均不足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33.14万元,同比增长72.25%。此外,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于2019年审议通过实施临安制药中心整体搬迁改造的方案,原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期GMP改造,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期GMP改造。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一期生产线改造工程尚未完成。请公司:(1)补充说明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分产品披露具体收入构成和相关产品线情况;(2)补充说明相关项目改造的实际进展、进度大幅延期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评估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3)结合一季度收入情况、公司生产线改造进展等,说明2024年度是否存在营
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亏损的风险,并充分提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意见。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予以披露,并在十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