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4  *ST目药(600671)公司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调整董事会治理架构,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授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