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到医保协议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ST目药(600671)公司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到医保协议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中医门诊部”)于近日收到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协议处理决定书》(杭医保协决字〔2024〕第002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对三慎泰中医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医疗项目未按要求记录、医师未按规定签到、部分患者与实际治疗不符等问题。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以下简称“《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据《协议》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六)项、第(十)项,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给予三慎泰中医门诊部2024年度处以记12分,解除协议,1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的决定;同时,追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违规费用190,260.31元(已退回),并支付30%违约金45,413.11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事项,公司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要求三慎泰中医门诊部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要求三慎泰中医门诊部加强运营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机制,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慎泰中医门诊部自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措施如下:门诊部医务人员进一步学习、理解《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严肃性、必

要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查促改。三慎泰中医门诊部以此次现场检查为契机,将进一步梳理、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各项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整改工作合规、扎实有效,避免上述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三慎泰中医门诊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三慎泰中医门诊营业收入为3,323.36万元,其中医保收入为1,796.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75%。因此本事项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目前,三慎泰中医门诊部已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要求积极落实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后,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