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收到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主要信息
1、珍珠明目滴眼液
通知书编号:2024R007766
剂型:滴眼剂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
规格: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注册分类:中药:原9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WS3-B-3281-98-201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14
包装规格:每瓶装8ml*1瓶/盒;每瓶装10ml*1瓶/盒;每瓶装15ml*1瓶/盒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审批结论:经审查,同意本品再注册。由于本品长期未生产,恢复生产时,须向我局提出现场检查申请,经我局现场检查并抽验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14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7月23日
2、利巴韦林滴眼液
通知书编号:2024R007760剂型:滴眼剂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规格:8ml:8mg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无药品注册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253包装规格:8ml/瓶*1瓶/盒药品有效期:24个月审批结论:经审查,同意本品再注册。由于本品长期未生产,恢复生产时,须向我局提出现场检查申请,经我局现场检查并抽验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253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7月23日
3、肌苷口服溶液
通知书编号:2024R007746剂型:口服溶液剂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规格:2%注册分类:化学药品:原6类药品注册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522包装规格:每盒装10支药品有效期:24个月审批结论:经审查,同意本品再注册。由于本品长期未生产,恢复生产时,须向我局提出现场检查申请,经我局现场检查并抽验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522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7月30日
二、产品简介
1、珍珠明目滴眼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天然冰片,为无色澄明液体、气香。其主要功能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2、利巴韦林滴眼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为无色澄明液体。主要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3、肌苷口服溶液
本品为肌苷加甜菊糖苷或蔗糖的水溶液。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主要用于急、慢性肝炎辅助治疗。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取得,确保了公司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稳定和延续,对公司后续的生产、销售、推广等具有积极的意义。目前,公司正在对珍珠明目滴眼液生产线进行工艺优化研究工作,已启动GMP符合性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最终复产时间以药监局核准时间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