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55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86.45万元,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数据尚未实现盈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隆华泽”)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汇隆华泽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三季度亏损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2,468.0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5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86.45万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公司业绩仍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规定,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2023年度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