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圣5: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敏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12月13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林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林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次董事会秘书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吴裕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林敏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敏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林敏女士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本次董事会秘书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吴裕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林敏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敏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林敏女士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林敏女士《辞职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