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1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系参与对象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与对象主体资格和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预留份额分配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临2023-55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