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2-21  东阳光(600673)公司公告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和存管账户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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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覃继伟

谢娟付海亮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